93.试析张謇的社会养老思想与实践/马金华298
来源:海门市张謇研究会网址:http://zhangjianyanjiu.org 试析张謇的社会养老思想与实践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马金华
学术界对张謇的研究已取得不少成就,但对其养老思想及实践的研究却不多见,有鉴于此,本文就张謇的社会养老思想与实践问题粗作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本文在论述张謇的社会养老思想之前,首先要清楚什么是社会养老?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王爱珠教授在《正确理解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科学涵义》一文中指出:“从养老的经济保障看,或者说从养老的资金来源看,养老可以分为三种: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个人储蓄养老。所谓社会养老,是指由国家建立以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1]穆光宗先生在所著的《家庭养老制度的传统与变革》一书中也认为:社会养老即主要是依靠社会养老金的养老模式。[2]这两种界定实际上表达了相同的涵义,即社会养老是通过国家、社会统筹与个人提前支付费用的方式使老人领取退休养老金以达到养护老人的一种社会保障模式(制度)。这体现了当代社会养老的有偿性原则。然而,由于社会养老具有时代性与阶段性的特征,所以它的内涵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的。在近代,虽然家庭养老仍然是养老的主要力量,但是以西方传教士及中国私人、团体等为主体出资兴办养老院的社会养老方式也已出现。这一时期社会养老的主要特征表现为社会捐资捐物及建立社会养老机构,笔者从这一主要特征的分析中,将近代的社会养老定义为:从养老资金的来源上看,社会养老指个人、团体或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养老资源及建立养老机构的一种养老模式(制度)。其养老的对象是老而无依、又无财产的老人。它是一种无偿性的社会养老,这区别于当代有偿性的社会养老。本文所要论述的张謇的社会养老思想,即是对近代这种社会养老模式的论证。 一、张謇社会养老思想产生的思想基础 张謇社会养老思想的产生根植于传统的儒家文化,并与其救国理想结合起来,同时,又吸收了近代西方的慈善思想,构成了他的社会养老思想的思想基础。概括起来为: 1.张謇的社会养老思想来自于他“爱人以德”[3]的济民品格。他认为“一己之享,何如众人之安;一日之费,何如百年之惠”[4],“与其一人一日无谓之糜费,不如使吾县境之内孤穷之老人得安其一日之生,同享厚地高天之乐也”[5]。这一高尚的品德决定了他“移其款而办公共事业”的可能。 2.张謇的社会养老思想还来自于他的忧国情怀。在灾荒频繁、战争不断、国力衰弱、国家无力供养孤寡老人之时,谁来养活这些老人?张謇曰:“今政无可冀矣,哀其老人,社会宁不当负其责。”[6]他认为当国家战乱不断,家庭遭到破坏,无所依靠的老人流离道路时,社会应当为国家排忧解难,承担起赡养“无告老人”的责任。 3.张謇的社会养老思想也受到了西方教会慈善思想的影响。张謇曾参观耶稣教会在上海建立的安老院,“行其庭穆然,洞其室涓然,辨其事秩然,相其人温然。尸其事者弗受给,而更迭募资以赡院之用;受其养老弗役人,而各任所能以尽人之宜”[7]。张謇认为教会建立的安老院建设规划合理,秩序井然,老人生活得相当舒适,还募集资金以维持其运营,此外,按其才能,给有劳动能力的老人以适合的工作。安老院的这些布局规划、资金筹集、老人生活及工作管理方式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南通养老院。 二、张謇的社会养老思想的主要内容 1.养社会上流离失所、无依无靠之老人 清末民初,社会动荡,军阀割据,战争不断。加之自然灾害(特别是水灾)不断发生,社会上流离失所、无依无靠的老人增多。1912年,张謇在《借款赈江皖灾电政府》文中说:“淮北大灾之后,继以兵氛,故失所之民,视前益多而剧。”[8]对此种情况他颇为担忧。他说:“天下方苦兵残,国中饿莩盈野,躬其际者即不能为之所,而犹晏然于其生日,命俦啸侣,称寿为乐,兹岂非无人心之尤者乎。”[9]张謇认为在国家战乱频繁,饥民遍野之时,自己岂能安享生日之乐,而忘记民众的疾苦。 由此可见,已至花甲之年的张謇在他寿辰之时,仍不忘国家和民众之苦,不独享一己之乐,而深望众人之安。他说到:“不使有一老人流离失所,此尤鄙人所深望也。”[10]并且张謇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实际行为,移生日宴客费和亲友的捐助费,倡建养老院,使流离道路、无依无靠的老人得一栖息之所。这也体现出他忧国忧民的高尚情怀。 2.强调社会养老是慈善事业之一部分 慈善是一种美德、善行和爱心,属于道德范畴,其本质是人类善爱之心的表现与标志。慈善事业是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之上的民营社会化保障事业,它属于非制度型的社会化公益事业。[11]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的兴起,是以西方教会慈善活动的介入及中西慈善文化的冲突和融汇为其标志的,而中国慈善事业的近代化特征则表现为:中国本土对传教士传入中国的西方慈善事业的接纳或受容。具有中国近代气息的慈善事业是从晚清光绪初年,民间社会兴起的大规模义赈开始的,随后又有戊戌时期各地的慈善公益事业及清末新政期间地方自治中的慈善活动。[12] 张謇兴办的南通养老院既是清末新政期间地方自治中的一种慈善活动。1901年清政府颁布变法上谕,实行新政。1909年发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特别举出了绅士的善举活动。章程颁布后,一些有爱心的绅士利用各种条件,积极地举办一些慈善公益活动,张謇便是其中的代表之一,兴办了养老院、育婴堂、残废院等一些慈善公益事业。对于社会养老活动,张謇认为它是慈善事业的一部分,他说,“夫养老,慈善事也”,[13]“慈善除旧有恤嫠、施棺、栖流诸事外,凡特设之事六:曰新育婴堂,曰养老院,曰医院,曰贫民工场,曰残废院,曰盲哑学校”[14]。张謇以慈善之心怜惜无所依靠的老人,在自愿出资和亲友捐助的基础上,于1913年建立了南通养老院。他提倡的这种社会养老活动也符合慈善事业的基本特征,[15]属于慈善事业的一部分。 3.强调社会养老是家庭养老之补充 所谓“养老”,《辞海》解释为:“一、奉养老人;二、古礼,对具有某些资格的老人按时给以酒食,称为‘养老’;三、使年老者得在家休养。”[16]此种解释表明了养老的两种传统方式,即家庭养老与国家养老。在中国以家庭为单位的、精耕细作式的农业生产方式延续了数千年,在这种积重的农业文明的熏陶下,家庭养老一直是养老的主要方式,子女敬养老人、奉养老人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同时,国家也颁布一些养老政策,对“国老”与“庶老”给予一定的优待(如给以食物、器物、免赋税权等)。而且还设立了一些养老机构,对鳏寡孤独者进行供养。如梁朝(552年)在建康设立的孤独园;唐代设立的悲田养病坊;宋代设立的福田院、居养院及安济坊;金、元、明清也设立养济院、普济院。[17] 张謇认为家庭养老是养老的主要方面,也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政策。他说:“盖人必有老,使天下之人,皆得自养其老,是养老之大者,王政是也。”[18]但是在社会动乱,家庭养老政策不能有效实施时,社会养老则是家庭养老的有利补充。他指出:“至于人而不幸茕独,又不幸而至于老,王者矜其无告而为之所焉,此于政为变例。而不足以为本计也。王政不得行,于是慈善家言补之,于是国家社会之义补之,凡以济政之穷,与政所不能及,通于政焉而已。”[18]当社会上一些老人无家可归,流离道路时,家庭养老这种基本的养老政策便无法发挥作用了。此时,无论国家养老或社会养老都是家庭养老的补充,以补家庭养老不足之处,从而有利于保证国家社会的良好运行。 三、南通养老院:张謇社会养老思想的积极实践 民国元年(1912)五月二十五日张謇六十寿辰,用生日宴客费及亲友的捐助倡建了南通养老院(第一养老院)。又于民国十一年(1922)七十寿辰时,捐资在第一养老院对面建立第三养老院(第二养老院为其兄张詧在海门常乐镇兴建)。张謇积极地筹资建立养老院和维持养老院的运营,积极地关注养老院的建设布局,同时也积极地参与制定养老院的养老规则。可见,建立养老院乃是张謇社会养老思想的积极实践。 1.筹资建立与维持养老院 1912年张謇六十寿辰,先是移宴客费三千元,筹建第一养老院。随之,亲友也捐助之,建养老院于南通城南白衣庵东。1913年9月南通第一养老院建成。1922年(民国十一年)第三养老院开幕,其建筑和设备共费银三万多元。 维持养老院、育婴堂等慈善事业的经费大部分来源于张謇兄弟捐助、社会募捐以及他所办的大生等企业的拨付。南通“慈善之发端,皆由实业。创办之始,或以謇兄弟朋好所得于实业之俸给红奖,或由謇兄弟朋好于实业有关系之人辗转募集”[19]。1925年,张謇在给大生纱厂股东会的建议书中谈到他对慈善、教育等事业的资助,20余年来,“除謇自用于地方及他处教育、慈善、公益可记者一百五十余万外,合叔兄所用已二百余万,张謇单独负债又八九十万余元”[20]。这也表明了张謇所办的实业经营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养老院等慈善事业运行的好坏。 此外,张謇还以卖字的方式来筹集养老院等慈善公益事业的经费。从1907年张謇便以鬻字的方式为育婴堂筹资,随着他创办的慈善公益事业的不断增加,经费不足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于是不断地在报纸上刊登启事,继续鬻字。如1909年刊登《鬻字子婴后启》, 1916年刊登《为残废院盲哑学校鬻字启》,1917年刊登《继续鬻字启》,1922年刊登《为慈善公益鬻字启》,1924年刊登《为慈善鬻字启》。在《为慈善公益鬻字启》中他曾说:“自登报起,鬻字一月,任何人能助吾慈善公益事者,皆可以金钱使用吾之精力,不论所得多寡。”[21]由此可见,张謇不顾年事已高,不惜精力地卖字,以筹集各项慈善公益事业的经费。这也符合了他所说的“虽个人力量有限,不能普济,然救得一人,总觉心安一点”[22]的朴素情感。 2.积极参与布局养老院 张謇积极地参与南通养老院的布局。他曾考察耶稣教会在上海建立的安老院,赞叹安老院布局协调,老人生活舒适,工作组织合理,资金筹集方法有效等,张謇对安老院的参观考察在一定程度上给南通养老院的布局规划带来了积极影响。下图是养老院的平面图,从图中的布局可以看到,养老院设有花园、药室、男女病房和男女浴室等,注重老人的精神生活、健康与卫生状况等。在某种程度上表明,南通养老院已开始迈进近代养老院的门槛。 南通养老院建于南通市白衣庵旁边,在白衣庵左右两侧各设男女院。院各有食堂、寝室、浴室、厕所、工场、菜园、病室等,东北还有一蓄鱼池,又在它的西面筑有一小池,以助老人灌蔬之用。南通养老院(第一养老院)占地17.5亩,容老人120名。老人的住房,男院有屋24间,女院有屋16间。养老院对老人的住宿、饮食、卫生、工作、活动等生活和工作都进行了一些布局建设。从布局建设中可以看出张謇建立的南通养老院的一大特色是将养护老人和老人生产相结合。有劳动能力的老人适当地种菜、养鱼,不仅可以改善他们的物质生活,而且有利于他们的精神生活。另一大特色是注意养护老人的卫生健康和院内绿色环境的设施建设,养老院设有男女浴室、病室和男女病房。同时建有花园,以供老人养精益神。这些都说明了南通养老院已初具近代养老的物质设施和精神需求。同时,也表现了张謇对养老院的布局规划倾注了相当多的精力。 3.制定相关的养老规则 1913年9月9日,南通“养老院开成立董事会”[23]。养老院建立后,制定了相关的养老规则。张謇在《南通养老院记》中写到:“营养老院于南通……博采良法,订为院规。”[24]他为制定养老院规则广泛地搜集相关的法规,结合当时当地的情况,采纳好的法规,制定了相关的养老规则。如下: 第一条 年满六十岁之男女老人确无子孙及甥壻(婿)等戚属又无田宅可倚而惸独无告者,得以族邻或地方法团证明之介绍书请求存计,以备入院。 第二条 如视听支(肢)体有废疾不完全者不得入院。 第三条 本院暂定名额七十人,额满即停止入院,遇有缺额须按介绍书到之前后存记递次补入。 第四条 通知入院之老人,须请定保证人填具保证书携带入院。 第五条 入院时由管理人询问一切登载老人名册。 第六条 入院时必先就浴,由管理人检查带院衣物,随即登记入册,代为收存,如须取用,向管理人说明偕同往取。 第七条 管理人指示编定之床铺,随发院制之帐席衣被交老人使用。 第八条 寝室由管理人按室编床按床编好指定铺位记于册揭于版。 第九条 食堂由管理人按年岁指定坐次,年同次月,月同次日,每席六人。 第十条 午膳为麦饭蔬菜,早晚稀粥,月初开荤一次。 第十一条 寝食时间由管理人依照时序而变更规定之。 第十二条 每周更换衣袜,每月理发,六周洗被褥,每十二周洗帐,至沐浴次数依气候至冷暖而定之。 第十三条 女老人中有能力者代为洗涤纫补,年终由院方酌给劳金。 第十四条 寝室内日常整洁事务于老人轮值之,管理员每晨检查一次,月终时对于最整洁者口头奖励之。 第十五条 全院室内外及器物之整洁,每日由管理人检察之。 第十六条 老人因事必须出院者,须向管理人说明原由,告假时间经许可后方可出院。 第十七条 老人有不服院订各项规约而屡劝不悔者,由干事通知保证人出具悔过书或退院。 第十八条 老人有精力尚健,择其习于某事或与某事相近之人,由管理人予以工作,如作物精勤得酌予奖金。 第十九条 如拣菜洗扫清洁等事项,择老人有能力者由庶务分配其职务,岁给劳金。 第二十条 院延医士一人,每周火金曜驻院诊治老人疾病,如有急病由院临时请医来诊,药方由干事查验。 第二十一条 老人终世后除保证人证领归葬外由院方备衣棺敛葬。 第二十二条 老人死亡数岁终由管理人统计一次。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张啬公创立慈善事业总管理处董事会议决施行。[25] 此规则从入院资格、入院条件、寝室管理、食堂管理、内务管理、工作、疾病治疗、老人身后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老人进院、在院、离院都有相对全面的制度规定。这一方面为养护老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保证了老人在养老院正常的居住、生活、工作环境;另一方面也为以后养老院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养老院长期、健康、稳定地运营。 南通养老院是张謇兴办的慈善公益事业中的一项,是近代中国人兴办的私立养老院的起点,运营的时间较长。到建国以后,养老院由“南通市地方事业委员会”管理。1952年由南通市人民政府组织“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接管,自9月份起,所有经费统由南通市人民政府统一收支。现为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南通养老院的兴办、布局规划、制度管理及运营都凝聚着张謇对社会上孤苦老人的慈爱之心,同时也展现了他服务社会的积极心态与努力。 四、结论 清末民初是近代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时代”。“过渡者,改进之意义也。”[26]张謇作为一位由传统士绅向近代士绅的转变者,他的养老思想也处于这一“改进”过程中。张謇的养老思想除继承传统的家庭养老思想和国家养老思想外,同时又加入了具有近代意义的社会养老思想。更可贵的是,他将社会养老思想付诸于行动,建立了南通养老院,这是近代中国人所办的私立养老院的起点。张謇在筹集资金建立及维持养老院、建设布局养老院与制定养老规则等方面都进行的积极探索与努力。 但是他的社会养老思想与所建立的养老院影响并不广泛,几乎仅限于南通地区。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也值得我们思考。笔者认为,其原因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以下几点:(一)社会时代的局限性。清末民初,国内大部分地区动荡不安,军阀混战不断。而南通偏于东南一隅,又加之三面环水的地理优势,受战乱影响相对较小。所以,在南通兴办养老院等慈善公益事业的地理和社会环境相对适宜。但是,总的来说,这种动乱的社会局势无法给社会养老事业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二)经济发展水平的有限性。清末民初中国仍然是农业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国家,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家庭养老是中国养老的普遍和主要方式。同时,商业、工业经济不发达,资本集中程度不高,使社会上一些个人或团体集中财力办慈善公益事业的物质基础不充足。(三)传统思想的牢固性。民国初期,传统的儒家伦理思想,特别是孝道思想依然根植于人们的观念中。子女供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更是一种道德品质的体现。在这种观念中,老人只有在无所依靠,又无财产,流离道路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进入收养院或养老院等,这种家庭养老观念的根深蒂固,使得发展社会养老事业相当的艰难。(四)国民对社会养老思想与事业的陌生及“无意识性”。诚如梁启超所言:“凡一国之进步也,其主动者在多数之国民,而驱役一二之代表人以为助动者,则其事罔不成;其主动者在一二之代表人,而强求多数之国民以为助动者,则其事鲜不败。”[27]只有一二个人倡导而多数人不理解的社会养老事业是很难取得成功的。这也是导致张謇的社会养老思想及实践不能遍及到其他地方的重要原因。 张謇晚年的慈善事业曾一度陷入困境,其中的养老事业也随之难以维持,对此他也自责颇深。但是回顾其一生,他都在“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意志与行动中,寻求普世济民的“良药”。这种爱国的情结与不懈追求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赞誉的。
注释 [1]王爱珠:《理解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科学涵义》,《复旦学报》1998年第2期。 [2]穆光宗著:《家庭养老制度的传统与变革》第33页。.北京华龄出版社,2004年。(依据养老资源或养老支持力的来源(特别是经济来源),养老基本上可分为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与自我养老三种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即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家庭成员和其它亲属支持的养老模式;社会养老即主要是依靠社会养老金的养老模式;自我养老即主要依靠自己积蓄、投资和劳动收入生活的养老模式。) [3][6][7][8][9][10][13][14][18][19][21][22][25]《张謇全集》第4卷第340页、第358页、第341页、第342页、第340页、第360页、第359页、第407页、第341页、第406页、第360页、第359页、第341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 [4]《张謇存稿》第61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 [5][24]《张謇全集》第6卷第668页、第682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 [11]郑功成著:《社会保障学》第2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 [12][17]周秋光、曾桂林著:《中国慈善简史》第236页, 第81页、第98页、第141页。人民出版社,2006年。 [15]徐麟主编:《中华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第29页。(慈善事业的四个基本特征是:1、以社会成员的慈善心为道德基础;2、以社会成员之间的收人差距和资源捐献为经济基础;3、以社会性的民间公益团体或公益组织为组织基础;4、完全以捐助者的意愿为实施基础;) [16]徐复等主编:《辞海版·古代汉语大辞典》(新一版)第2324页。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所谓“三老”是“知天地人事者”,“五更”是“老人知五行更代事者”。周代将“三老五更”设置为一种优待老人的制度。这些老人一般是德高望重,知识丰富,政治经验积累多的高级年老官员。“致仕”指古代退休官员,一般是七十岁时退休。退休官员享有较多的物质生活待遇。汉朝以前, 退休官员不再享有俸禄。从西汉开始,给致仕官员发放“退休金”。到明清时期,致仕官员可以得到全部俸禄,还可以享有豁免赋役的特权。“引户校年”指民间经过普查确定的年高的长者。对这些年老者,国家给予一定的优待性政策) [20]《张謇全集》第3卷第112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 [23][26]南通档案馆藏:《张啬公创立慈善总管理处所辖之养老院、残废院等整理报名册》,档号A208-117-623。 [27][28]张品兴、沈鹏等主编:《梁启超全集》第2卷第466、466页。北京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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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研讨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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