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近代对外开放的先驱者/黄鹤群386
来源:海门市张謇研究会网址:http://zhangjianyanjiu.org 近代对外开放的先驱者 ——张謇“利用外资以振兴实业”的思想与实践 南通市委研究室 黄鹤群
晚清著名实业家张謇,一生同经济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所提出的有关经济上的涉外观点很多,且竭尽全力地加以实施,从而推动了当时中国经济,特别是南通地方经济的发展。 “利用外资以振兴实业”的思想与实践是张謇先生在经济上实行对外开放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研究张謇先生“利用外资以振兴实业”的思想与实践,对我们今天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充分利用发达国家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产业转移升级、资金流动输出的机遇,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一、举借外债,兴办国内生利实业 1.张謇举借外债、兴办实业是在纵观世界经济形势发展中逐步“悟”出来的。张謇举借外债的思想不是天生固有的,而是在其兴办实业的实践中逐步“悟”出来的。在兴办实业之初,张謇尽管碰到资金竭蹶的困难,但由于当时帝国主义入侵的刺激和全国人民大众反对帝国主义列强经济掠夺的斗争,加上受闭关自守的传统思想和政策的影响,仍寄希望于清廷变法富强,故坚持“骨气”,不肯让外资涉足,自然也谈不上主动去“举借外债”。后来,他在北洋政府任职时起,因发展实业的种种规划,都归结为“财政竭蹶,无可措手”。[1]随着洋务运动的促进,张謇通过对西方先进国家为何强盛、中国为何贫困问题的探讨,对洋务派“以兵强国”、“以商求富”主张失败原因的分析,对日本明治维新之所以成功的借鉴,看出了中国之所以薄弱、人民之所以贫穷的原因,是由于清政府对内抑制工商、对外闭关自守的传统政策酿成的。因此,他在研究外洋富强经验的基础上,逐渐认识到,现今这个时代,已经是一个经济上互相影响、密切联系的世界。这个世界,由于资产阶级“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他联系国内经济发展落后的原因及其前景时说:“二十世纪之经济问题,实有左右全球之价值。吾国迭经兵乱,国力益形疲敝,已陷入经济之漩涡。设再玩数年,则有此广土众民,已无复自营之余地。”这就是说,在这个连成一气的“左右全球”的经济循环之中,再也不能关起门来孤立地发展自已的经济了。张謇根据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适时地提出了“开放主义”思想,萌发了举借外债,兴办国内生利企业的念头:“遂有国外作输入母财之希冀”[2],正式提出了借外债办实业的主张。当时,袁世凯任北洋大臣,为建造铁路而又无钱,有人主张借外债,可袁世凯的部属意见不统一,于是就派杨士琦去南方向张謇咨询。张謇说,外债“借自可,但当问用于何事?用以何法?用者何人?当则借,不当则不借”[3]。后在《实业宣言中》张謇也讲述了这件事:“外债可借,但借时即须为还计,用于生利可,用于分利不可”。张謇的这些话,可以看作改变了以往抵制外债的思想,也是他后来向外借债的原则。 2.张謇举借外资,兴办实业的主张,是他根据我国物产丰饶而资金困难的实际情况而提出来的,是他的经济思想的重大发展。在《张季子九录·实业录》第7卷中,张謇对自己主张的借债以兴利的必要性说得非常透彻。他说:“中国内地风气尚未尽开,资本又不充裕,试问,舍世界各国经济互助,有何另法?” 在当时闭关自守的传统政策禁锢的社会风气之下,张謇提出“借外债以生利”的“开放主义”主张,常常因不被人理解而有相当风险的,甚至还遭人怒骂,斥之为“借债亡国”的论调。对此,张謇纵横开合,言之有据,持之有理,进行了批驳。他说:“今之社会曰借债亡国,走宁不知借款之有弊?”然而,“为崛起后进,欲谋专业,苦于徒手,暂贷诸人,他日业成而永久,收入之款,支抵有期限之债务外,其所得且倍蓰,则振兴之机,宁不赖外资之过渡?故世界各国之兴大利、除大害,无一不借外债。亡不亡视用债与还债之属于生利抑耗利,而不在于借不借也。”[4] 为了抵制“借债亡国”等僵化论调,进一步开化民众,解放思想,张謇还引用了美、英、日三国先前借外债而发展的历史,列举了美国始建和日本营建北海道时都负有巨额外债等例子,来阐明中国必须借外债兴办国内实业的道理:“美之始建,负外债以兴其地者,其数甚巨”,“日之营北海道,负外债亦巨”,“英负外债已巨,设广棉厂于印,必须更增外债。”[5] 3.张謇不但提出了“举借外债,振兴实业”的思想,而且还在实践中亲自为之。1914年1月30日,张謇为实施庞大的导淮工程计划,以水利局总裁的身份,代表中国政府,同美国红十字会的美国驻京公使洽谈了借款美金3000万元的事宜,并签订了借款草约;1914年2月12日,张謇以农商总长名义,在中美合办油矿合同上签字;他还为筹建衡器制造所,与美商方克伯签订了借款200万美元的草约(后因欧战发生而终止)。1921年,张謇为完成海州与南通间的开垦、水利事业和解决大生一二两厂因频繁的自然灾害、连年不断的军阀所造成的资金困难,曾以大生纱厂作担保,派垦牧公司代表陈仪、章亮之以及大生纱厂代表张同寿三人去日本洽谈借款800万元的事宜。谈判两年,终因条件太苛刻而未成。 4.张謇举借外债,也是有前提的,并非毫无原则。第一,举借外债要有把握。即借了外债对自己有利。他说:“凡事业之确有把握者用之”,“故非确有把握不可轻准商民借用外款。”[6]第二,借外债时,必须要考虑偿还能力。他说“借时即须为还计”、“欲达借债之的,必先筹还债之方”,[7]这也就是说,在借的时候就要考虑到还债的措施。第三,举债要“用于生利可,用于分利不可”,这也就是说,借债是为了办盈利事业,生利后可还债,如果借债只是为了消费享受,则用光后以什么还债?第四,“债必须还,还且有息。”[8]这就是说,借外债,还必须考虑“还本付息”。第五,为了确保举借外债能够生利而不产生纠葛等后遗症,张謇还提出了“条约正当,权限分明”的原则,[9]即双方在借前要谈好各自权限,包括利率多少、借款几年,尔后签订契约,立明字据,手续完备。第六,借外债必须要有担保。张謇说使用借款时,应“注重借款之担保品及契约条件”,“不可轻准商民借用外款”,此种担保,其“担保品以厂屋机器为宜”[10]。第七,张謇还特别提出,举借外债“不可丧主权,不可涉国际”[11],即借外债要以尊重主权为前提,不能在借债问题上做出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来。总之,举借外债,要周密考虑,不可盲目从事。张謇的这些举借外债的原则,即使从今天看来,仍不失其积极的意义。 二、利用外资,举办中外合资企业 20世纪初,张謇还从举借外债、兴办国内实业的思路进一步拓展到举办中外合资企业的构想。他曾于民国初年,向大总统提交了利用外资振兴实业办法的呈文,提出了“以振兴实业为挽救贫弱之方,又以开放门户,利用外资为振兴实业之生计”的兴国方策。张謇不但提出利用外资的主张,而且还提出了如何利用外资的途径和方法。他说:“合资为利用外资最普通方法,凡利害参半之事业用之。”[12] 张謇不但从理论上提出举办中外合资企业的可能性、可行性,而且还身体力行亲自与外方谈判,举办中外合资企业。1910年,张謇在南洋劝业会期间,以江苏省咨议局议长的身份,与美国实业界代表团团长达赉先生签订了中美合资银行(509万美元)和合资航业(60万美元)的协议书。这些中外合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虽然因世界大战或因事变更而未能得到实施,但是却为我国开创了近代举办中外合资企业的先河。民国二年,他与日本商人沧知洽谈了中日合资兴业公司事宜,翌年审定了中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条款。民国三年,他与法国人签订了中法劝业银行合约和办法。这些条约,虽然后来因国事变更,欧战爆发而终止,但其思路开阔,举措合理,方法得当,可谓创新之策,对后人很有借鉴之处。 20世纪20年代,张謇已清楚地认识到,由于国际间贸易的日益发展,任何国家都“绝非可以闭关自守”了,因此,他于1920年,曾计划组织一个大生资本集团与比利时联营航运公司。 张謇不但竭力主张利用外资以兴办实业,而且他根据日本的经验和自己的实践,对我国如何利用外资,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倡兴实业的途径、理论问题作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并向民国政府提交了《筹划利用外资振兴办法呈》,对中外合资的做法、原则等都作了论述,并以此为指导,同日、美、法等国洽谈了有关合资章程、协约等,并颁布了许多实施细则。他认为,办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应平等互利,“利害各半”,“盖有利与外相共,亏损亦然”。[13]他还指出,举办中外合资企业,要“以平等其资本,公开以昭布其条件,以互输产品保公司之利,以不犯土地尊主国之权”。[14]这些思想主见,在他颁发的《矿业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中得到充分体现:“凡与中华民国有约之外国人民,得与中华民国人民合股取得矿业权,但须遵守本条例及其他关系诸法律,”“外国人所占股份,不得逾全股十分之五”,“企业代表人须中华民国人民充之”,“公司各项主要职员,须中外各派一人充之”,“凡应行事务,均由中外两经理人会商办理”,“所有工人概用中华民国人民”,合办“期满时,如不续订合同,即将所有物产秉公作价拆售,其售得款项,中外人按股份均分,公司即行解散,所有该公司取得之矿业权,均同时取消。”[15]所有这些,既保障了国家主权不受侵害,同时也合理地保护了双方各自的权益。 三、委托代办,引进外资开发国土资源 张謇在主张举借外债、举办中外合资企业的同时,还竭力主张效法外国,通过雇佣、代办等途径,利用国外资金,开发国土资源。请外国人代办事宜,“凡先难后易而可以永久获利之事业用之”。如开垦荒地,兴办时购置机器,需费较多,而垦熟后,继续进行,则需就不多了。民国二年,张謇在《致东三省民政长会商村垦事宜要旨函》中,对东三省村垦事业,竭力主张征地取“无偿主义”,“吸收外国之金钱”。[16]对黑龙江汤原县地主购置土地、雇佣美国东益公司并用其资金开垦的“大农法”大加赞尝。他说:“中国人能为地主而资力不足,外国人有资力,又有技术,而不能为地,主非合并而用之,无以收化荒成熟之效。”[17] 除通过委托代办,引进外资开发国土资源外,还可以用于开矿。张謇在《通告部员书》中,又明确提出了铁矿对外开放的主张:“铁矿需本尤重,非用开放主义无可措手,但使条约正当,权限分明,既借以发展地质之蕴藏,又可以赡贫民之生活。其有钢铁而生之机械铁工厂,亦可听欧美人建设,于工业可省远运之资于工学尤得实习之地。”[18]
注释 [1][2]《张季子九录·政闻录》第9卷。 [3]《年谱》,《张季子九录·专录》第7卷。 [4]《张季子九录·政闻录》第16卷。 [5]《张季子九录·实业录》第7卷。 [6]《筹划利用外资振兴实业方法呈》,《张謇全集》第2卷。 [7][8]《张季子九录·政闻录》第11卷。 [9]《张謇农商总长任期经济资料选编》第3卷140页。 [10][11]《张季子九录·实业录》第8卷。 [12]《张季子九孙·实业录》第11卷。 [13]《张謇关系事业调查报告书》,《江苏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 [14]《张季子九录·实业录》第7卷。 [15]《政府公报》第662号。1914年3月12日。 [16][17]《张季子九录·政闻录》第8卷。 [18]《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第183-184页。
文章分类:
第五届研讨文集
|